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6〕9号)、《关于做好我区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内招考办〔2017〕8号)和《包头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试行)》(包师发〔2012〕59号)的文件精神,学校各硕士学位点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按照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外语成绩、专业课成绩、面试成绩)(占50%)得出总成绩,各学位点严格根据成绩排名,决定对郭雅茹等48名同学进行拟录取公示。考生如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向各学位点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组长或学校进行反映。
公示期2017年3月27日至2017年4月5日
研究生处
2017年3月27日
学校各硕士学位点上报拟录取结果公示: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