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先进,树立榜样,激发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无私奉献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包头市委、市政府授予我校张淑利、闫丽霞、刘亮、牛耀明、王芳、季喜燕、马勇、邢彩霞等八名同志“优秀教师”荣誉称号,我校苏海燕、张勇、韩伟等三名同志被授予“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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