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学生工作 >> 学生活动 >> 正文

历史文化与管理学院奖学金、助学金发放具体办法

发布日期2007年11月08日      阅读:[]

(二)原来已经认定的贫困生提交申请时,应向班级全体同学陈述自己的生活状况及若获得奖学金的使用计划,并自愿接受监督;不曾被认定贫困的同学,确实困难,此次可以提交贫困申请,并作陈述。我校大致认定标准为:1、女生每月生活标准不超过300元;男生每月不超过350元,不抽烟不喝酒;2、无高消费现象;3、无经常上网现象

上一条:历史文化与管理学院学生干部考核条例
下一条:历史文化与管理学院学生会各部门考核细则

关闭